首页

关于严明2024年“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要坚决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强化示范引领,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遵规守纪的表率。要履行教育监督管理职责,密切关注廉政风险高的关键岗位、重点人员,运用节前教育、廉政谈话等形式,讲清纪律要求,引导全体教职员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绷紧纪律之弦。
  二、严格执行节日期间纪律要求
  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严格执行节日期间纪律要求。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借礼尚往来名义请托办事、利益交换、权钱交易,以提货券、购物卡、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形式“隔空送礼”,避开敏感时间节点“错峰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聚餐、搞大吃大喝,“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以及在培训、会议等期间违规聚餐饮酒;严禁提供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通过虚列名目、套取资金、编造理由等方式滥发节日福利;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高档烟酒茶、粽子礼盒等节礼;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或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者违规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擅离职守、脱岗漏岗,严禁“八小时外”行为失范,沉迷低级趣味以及发生酒驾醉驾、寻衅滋事、赌博等违法问题。
  三、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强化监督检查,与职能部门开展协作检查,紧盯重点岗位、“关键少数”,聚焦“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及时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点防范隐形变异新动向,从严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严肃追究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严查快处,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中共大连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辽宁省监委驻大连工业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文字/赵昱乔
编辑/赵昱乔
审核/赵昱乔、许艳、梁旭光

来源: 综合监察室、审查调查室 添加时间: 2024-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