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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所得额超12万元纳税申报二次通知
相关教工:
依据大连市地税直属局的反馈信息,2016年我校应该申报的269人( 其中含5名外聘人员)中,还有100多人尚未进行纳税申报。望广大教职工在3月20日前按照财务处通知(详见校园网主页-通知/公告-3月7日)要求,及时申报。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局会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追缴税款、滞纳金等处理。
财务处
2017年3月17日
来源: 财务处 添加时间: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