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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特派行动专项计划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辽宁省科技厅现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农村科技特派行动专项计划,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我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覆盖面和工作质量,打造请得来、留得下、干得好的科技特派员队伍。拟派驻科技特派团(组)100个左右。以科技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辽宁乡村振兴发展,向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脱贫人口所在乡(镇)、村继续加大帮扶力度,继续派出(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团;根据前期需求征集情况,拟向每个涉农县(市、区)派出1—2个特派团。
  二、组织形式
  2022年科技特派行动计划由科技特派团、特派组、首席特派员,以及农民技术员培训等专项计划组成。
  (一)科技特派团专项计划。围绕我省县域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派出5人以上的团队,开展定向攻克关键技术,研发新产品、转化科技成果、适用技术推广和技术人才培训,为做大做强产业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供科技支撑;或者领办协办企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开展农事企业孵化、农业技术和信息咨询服务等创新创业活动。
  (二)科技特派组专项计划。以企业为主体,以小规模团队2至5人成组,围绕农事企业技术需求,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定向攻克关键技术,研发新产品、转化科技成果及适用技术推广;或者以龙头优势企业技术为依托,向县(市、区)派出技术、销售等专业人员,打通与基层合作社、专业生产户的上下游种(养)产销渠道,实现农民增产增收示范带动效果。本年度科技特派组专项计划面向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和尚未脱贫人口所在乡(镇)、村较集中的县(市),由省内农事企业牵头申报派出。
  (三)首席特派员专项计划。围绕水果、食用菌等市场需求旺盛、经济效益较好的产业,以及相关产业链下游方向,由省内学术研究水平高、实践操作能力强、产业对接能力强、口碑威信好的农业科研专家牵头,在本研究领域牵头负责若干科技特派团(组)的技术支持、学术指导、产业对接、专业培训等科技特派一揽子工作,解决专业方向分散、沟通效率不好、资源利用不高、创新链与产业链对接不畅等问题。
  (四)农民技术员培训专项计划。农民技术员培训主要依托省内具有较强师资力量、能够提供农业生产所需实用技术培训的涉农高校院所,通过专业理论学习和实践技能培训等方式,加强我省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的培育、引领、指导和服务,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提供人才支撑。
  (五)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团计划。以科技特派团助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对因缺少农业技术致贫的脱贫村、脱贫户持续开展精准的科技帮扶,聚焦当地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技术需要,持续送技术、送服务,促进产业提质增效、脱贫群众收入稳定增长。
  三、申报要求
  (一)人员申报条件。
  1.省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2.熟悉农业、热爱农村、关心农民,热心基层工作,志愿到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
  3.企事业单位人员一般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技术特长。
  4.具备科技服务条件和实际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作风踏实。
  6.守法守纪,无诚信不良记录。
  (二)申报方式。
  1.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t.dlpu.edu.cn/8cdabbd8a08d1d3daa4365cc729eca3e)进行网上申报,提交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费预算书以及相关证明附件。
  2.考虑申报总体效率,科技特派组和特派员专项计划一律采取科技特派团形式在网上申报。申报科技特派团专项计划项目名称统一为“辽宁省××(服务县市区)××(服务产业或专业领域)科技特派团”,如“辽宁省康平县果树科技特派团”;申报特派组专项计划项目名称统一为“辽宁省××(企业名称)科技特派组”;申报首席特派员专项计划项目名称统一为“辽宁省××(专业领域)首席特派员”。
  (三)项目执行周期。
  项目执行期为一年,起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满组织结题验收。
  四、时间节点
  请项目申报人于2022年6月2日前在系统内完成填报并提交,过期不再予以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海华 
  联系电话:15940821031


来源: 科学技术处 添加时间: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