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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财政专项报销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除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资金外,2020年末被冻结的2020年度财政专项(指项目名称中以【2020】字样开头的项目)已回拨到位,即日起恢复正常报销。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年3月29日


来源: 财务处 添加时间: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