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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教师: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按照《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1/0106/c219469-31991309.html)要求,认真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数量:按照辽宁省社科规划办要求,2021年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学校严格按照限额进行初筛后择优上报。

  2.申报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3. 申报材料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所需的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数据代码表、汇总表等材料,从学校通知附件下载,相关内容要严格按照申请书中的《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的规定填写。

  二、申报时间安排

  请申请人于2021年3月1日上午(截至11点)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科技处(综A844),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王伟  

  联系电话:13591382217

  邮  箱:kjc@dlpu.edu.cn

    

    附件1: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doc

    附件3: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附件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7:2021年度国社科申报注意事项.docx



来源: 科学技术处 添加时间: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