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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教育部近期下发了《关于开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学校近期组织开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申请范围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公布第一期供需对接就业育 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学司函〔2022〕7号)(见附件1)、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公布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学司函〔2023〕6号)(见附件2)批准立项的项目。
  二、申请说明
  (一)正常结题
  已到项目协议约定结题日期,项目合作顺利完成,达成项目预期成果,本次可正常申请结题。
  (二)提前结题
  未到项目协议约定结题日期,项目合作已提前完成,达成项目预期成果,项目合作时间超过约定时间的2/3,本次可申请提前结题。
  (三)延期结题
  已到项目协议约定结题日期,项目合作仍未完成,须由项目高校负责人向项目企业负责人提交项目延期结题申请, 每个项目最多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如未及时提交延期结题申请,后期将不予以结题认定。
  三、申请流程
  (一)撰写结题报告
  项目高校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附件3),纸质版加盖学校(二级单位)公章后提交项目企业负责人。报告模板可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平台(https://www.ncss.cn/jyyr)“资料下载”块下载。
  (二)项目验收
  项目企业自行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企业须在指定时间内,对通过验收的项目结题报告盖章。企业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后,将盖章后的项目结题报告(扫描成PDF版本)、XX公司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和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5),一并发送至对应分行业就指委秘书处邮箱(附件6)。
  (三)项目审核及公示
  分行业就指委秘书处组织相关专家开展本行业项目结 题初审工作。初审后,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材料及分行业结题 验收初审汇总表(附件7)发送至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邮箱(liuxiaoyan@chsi.com.cn)。全国就指委组织相关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复审,并对复审通过的结题项目进行公示。
  四、工作安排
  1.2024年3月31日前,项目高校负责人将项目结题材料报送至项目企业负责人。4月15日前,项目企业完成项目验收及报送工作。
  2.2024年4月30日前,分行业就指委秘书处完成项目初审及报送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就业管理科 郭龙龙
  0411-86323338
  附件:
附件1:大连工业大学获批第一期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立项名单.xlsx
附件2:大连工业大学获批第二期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立项名单.xlsx
附件3:XX公司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结题报告.docx
附件4:XX公司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docx
附件5:第一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x
附件6:分行业就指委联系方式.docx
附件7:XX行业就业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初审汇总表.docx
  
文字/郭龙龙
编辑/郭龙龙
审核/郭龙龙、李兵、兰海龙

来源: 招生就业处 添加时间: 202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