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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应急管理先进技术与装备指导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各有关教师:
  为进一步调动科技研发单位积极性,推动应急管理先进技术与装备成果推广应用,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应急管理保障水平和能力,根据 《辽宁省征集推广应急管理先进技术与装备实施方案 (试行)》(辽应急规划[2019]8号,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省应急管理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应急管理先进技术与装备征集与遴选工作,编制《辽宁省应急管理先进技术与装备指导目录(第三批)》(以下简称《指导目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化与智能化建设、公共安全等领域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和装备(详见《实施方案》征集范围,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紧密相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等方面效果良好的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创新性,市场竞争力强,聚焦5G、人工智能、工业机器人、新材料等在安全应急装备智能化、轻量化等方面的集成应用,能推动科技进步并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灾害发生,提升应急管理保障水平和能力。
  2.具有先进适用性,在应用和推广中,已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具有战略性,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科技发展战略紧密相关,可以推动科技和应急管理体系融合发展。
  三、 申报单位
  在辽宁省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行业协会、机关事业单位等有关单位均可申报。
  申报采取自愿方式并向推荐单位提交如下材料:
  1.《应急管理先进技术与装备申报表》(见附件2);
  2.《应急管理先进技术与装备技术成果报告》(见附件3);
  3.技术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评价、技术鉴定、知识产权证明、获奖证明、技术标准、项目资助、查新报告、用户报告、可靠性检测报告、中试验收报告、产品系列化说明和技术宣传等材料。
  四、报送内容及方式
  请申请人于9月24日前,将《申报表》和《技术成果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word电子版一份)及技术证明材料(复印或扫描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与申报表、技术成果报告装订到一起,原件扫描pdf电子版一份),申报项目视频介绍材料 (时长不超过6分钟、压缩后不超过500M)报送至科技处。项目提交材料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刘海华
  联系电话:86323287
  邮箱:kjc@dlpu.edu.cn

   附件1:《辽宁省征集推广应急管理先进技术与装备实施方案 (试行)》.docx

   附件2:《应急管理先进技术与装备申报表》.doc

   附件3:《应急管理先进技术与装备指导目录技术成果报告(模板)》.doc


来源: 科学技术处 添加时间: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