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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的组织与跟踪管理工作,按照《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省科技厅经研究,决定对2019年度及以前年度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的范围
  2018、2019年度立项且执行期满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二、结题验收的内容及程序
  1.结题验收重点审查项目的执行情况、主要成果、人才培养、经费使用、合同指标完成情况等内容,总结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
2.本次结题验收的填报工作。
2018年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依托“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60.145.151)进行。
2019年度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依托“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
  3.凡申请验收的省级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负责人,需按照要求及基金类别在线填报结题报告相关内容,并上传结题报告、工作总结、技术报告、PDF版项目经费决算表及说明(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其他研究成果等。
  三、结题验收的要求
  1.在线填写《结题报告》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
  2.2018年度未结题项目如本次仍未能结题,将视为验收不通过并终止项目。
  3.对无故不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省科技厅将取消其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海华
  联系电话:86323287

  附件1:结题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2:结题验收附件(参考版).zip



来源: 科学技术处 添加时间: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