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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4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项〔2024]7号)要求,为加快培养一批辽宁急需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辽宁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瞄准“十四五”时期我省经济发展主要目标,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着力推进教育强省建设,以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整合高校优势资源,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加快构建与辽宁产业结构相适应的学科体系,加快培养一批辽宁急需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辽宁省教育厅共同设立并实施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拟选派80人。
  2.选拔范围:省内公办高校。
  3.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 (6-24个月)。
  4.选派方式: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2024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将以我省已获批立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为选派渠道,不再受理个人或单位渠道申请。
  5.选派项目:截止目前,我省已获批并执行7个地方创新子项目,分别为《辽宁高校“双一流”建设助推智造强省创新驱动型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辽宁医药领域创新型国际化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辽宁全面振兴背景下新经管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辽宁全面振兴背景下创新型国际农科人才培养项目》《辽宁省应对老龄化社会国际化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以智赋能助力辽宁振兴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辽宁资源化工与材料领域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信息详见附件。
  6.选派条件及材料准备:申请人应符合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24年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以及国家公派留学其他相关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语合格条件及常见问题等详细信息可登录国家留学网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查询。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不提供学费资助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1.申报准备:6月前,申请人根据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要求,自行与项目外方合作院校联系(项目牵头院校可协助联系),取得符合项目要求的外方邀请信,并按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准备其他申请材料。申请人于6月3日前向项目牵头院校登记申请意向。并于6月10日前提交至人事处审核。人事处将结合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审核申请人公派留学申请和进修计划,并对申请人进行排序和公示。
  2.网上报名:6月22日-27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部门: 人事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 系 人: 白晓龙 宋明军
  联系电话: 86323517 86324486
附件.pdf
  
编辑/刘晔
审核/刘晔、庞艳松、陈宇

来源: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添加时间: 2024-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