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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辽宁省研究生创新项目及对部分项目开展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不断深化我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 2023年辽宁省研究生创新项目及对部分项目开展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72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申报
  我校共有3个辽宁省一流学科且均已获批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根据通知中“已建有省级创新中心的一流学科原则上不再申报审批”要求,故此次不参加申报。
  二、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报
  申报要求如下:
  符合《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辽教发[2021]35号)的要求。
  1. 示范基地必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与基地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符合合同法要求,具备法律效力。
  2. 我校推荐申报省级示范基地限额为6个。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向学校上报时,不限申报示范基地数量(培养单位申报超过1个,需自行组织评审排序)。
  3. 申报的示范基地为行业龙头企业、辽宁省重点支持企业、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企业不受推荐名额限制。同一基地只限1个培养单位申报。
  三、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检查评估及调研指导
  按照《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辽教办发〔2021〕35号)的要求,对我校入选辽宁省示范基地满三年的“大连医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和“大连鑫玉龙海洋生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检查评估;对2023年我校新推荐的示范基地进行调研指导。上述两项工作由各专业教指委组织实施,相应检查评估及调研指导方案将于4月10日前发至相关高校,届时会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培养单位。
  四、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2023年度活动方案报备及综合评价
  按照《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管理办法》(辽教发〔2019〕46 号)的要求,我校已获批的“辽宁省食物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辽宁省纺织科学与工程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和“辽宁省生物质能源与材料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三个省创新中心须报备2023年度活动方案。各创新中心要充分发挥一流学科的引领辐射作用,至少开展1次活动,鼓励连续多届组织同类型活动,打造具有突出特色的研究生教育活动品牌,激发研究生的创新潜能,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省厅将组织专家对创新中心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五、材料报送
  请于2023年3月27日下午15:00前,将《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报书》、《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推荐排名汇总表》和《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申报书》PDF版发送至邮箱yjsxy@dlpu.edu.cn(《申报书》请以学校代码-8-8-两位学院推荐序号-示范基地名称-主持人姓名命名,PDF 版材料中公章和个人签字必须真实有效)。

  联系人:王璐、陈明    
  联系电话:86323292、86323291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辽宁省研究生创新项目及对部分项目开展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报推荐排序汇总表.xls

附件3:《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辽教办发 2021 35号).pdf

附件4:《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报书》.doc

附件5:《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管理办法》(辽教发 2019 46 号).pdf

附件6:《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交流中心申报书》.doc




来源: 研究生学院 添加时间: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