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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辽宁最美青年”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22年是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中国青年运动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全省广大青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发展理念,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集中展示了新时代青年听党指挥、矢志奋斗的精神风貌,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模范人物。为此,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辽宁最美青年”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辽宁最美青年”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宣传一批勤于学习、善于创造、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优秀青年典型,着力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激励广大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把个人理想融入民族复兴伟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找准当代中国青年运动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着力点,在各行各业勇当有志气、有骨气、有底气的青年生力军,续写新时代中国青年运动的精彩篇章,在推进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中建功立业。
  二、主办单位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精神文明办、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
  三、活动时间
  2022年2月至5月
  四、评选范围
  我省各行各业的优秀青年
  五、名额设置
  选树10名优秀青年,由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团省委授予“辽宁最美青年”荣誉称号
  六、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能够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在广大青年中有较高声誉和较强示范引领作用。
  3.在本职岗位上履职尽责,在公益事业、志愿服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扎实推进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作出积极贡献,具有突出工作实绩。
  4.年龄为14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中国公民。
  5.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
  七、活动安排
  整体活动分为4个阶段:
  1.组织推荐(2月底前)
  推荐单位坚持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原则,按照基层推荐、联合调研、纪检监察机构审核、申报单位公示等工作程序,经各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团市委审定,择优推选3人;省直属单位团委可自愿推荐本单位或本行业人选3人;省管高校团委择优推选1人。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团省委。团省委确定“辽宁最美青年”推荐人选20个,报省委宣传部。
  2.调研阶段(3月中旬)
  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团省委组成调研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调研。通过实地调研走访(视频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全面了解推荐人选实际情况。
  3.评选发布(3月下旬)
  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团省委组织有关专家召开“辽宁好人”评审会,对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廉政情况等进行评审,确定“辽宁最美青年”人选10名,提请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团省委印发授予决定。
  4.宣传报道(5月初)
  辽宁日报要闻版、辽宁广播电视台辽宁新闻栏目开设专栏,对“辽宁最美青年”先进事迹进行报道。
  八、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将“辽宁最美青年”选树作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层层组织发动。要深入挖掘推荐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的优秀青年,使典型的选树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工作规范。各推荐单位(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精心部署本地区、本单位的推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审核把关,深入典型所在单位(部门)进行调研,坚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原则,对拟推荐个人政治表现和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保证推荐质量,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确保推荐的典型事迹突出、品行高尚、群众认可。
  3.加强宣传深化。要将选树与宣传各个环节衔接成为教育引导青年的过程,抓住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同时强化日常宣传和专题策划,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和传播载体,形成全社会持续关注、广泛覆盖的热烈局面,全方位展示辽宁青年的青春风采,引导广大青年汲取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各推荐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材料申报工作,要对推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相应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听取所在单位群众意见,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需要报送的电子版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详细事迹(2000字左右)、事迹简介(500字左右,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单位及现任职务、主要荣誉和简要事迹),工作照2-3张,2寸标准照1张,于2月18日前电子版打包压缩报校团委邮箱。同时将推荐表(加盖公章:推荐单位意见处,加盖所在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一式三份送至校团委A810室。

  联 系 人:王猛
  联系电话:15184019333
  电子邮箱:tw@dlpu.edu.cn

  附件:“辽宁最美青年”推荐表.docx


来源: 团委 添加时间: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