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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具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的重大科技成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的决策部署,探索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揭榜挂帅”机制,以制度创新促进技术创新,根据科技厅《关于征集具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的重大科技成果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各相关学院征集具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的重大科技成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1.拟转化成果科技创新性强、技术关联度高、产业带动性大、影响辐射面广,符合我省企业和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具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通过后续工程化研究和系统集成,可转化为适合大规模生产需要的关键技术等科技成果;
  2.拟转化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权归属明确、清晰,市场用户和应用范围明确,预期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对我省产业转型升级能够发挥关键推动作用;
  3.拟转化成果具备稳定的技术支撑团队,能主动参与和协助推广转化应用方案实施,能够持续提供技术服务,提供交钥匙服务和整体技术解决方案;
  4.拟转化成果描述真实、准确、详细,应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指标、应用领域、技术成熟度、转化可行性、转化资金概算、合作模式、意向合作单位等信息;
  5.拟转化成果持有者近 3 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征集重点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聚焦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实际需求对接,以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提供有力支撑。重点征集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智能制造、航空装备、现代交通装备、现代农业、绿色低碳环保等产业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
  三、申报要求
  申报教师按要求填写《辽宁省科技成果信息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各学院汇总信息表和汇总表后于2021年12月15日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逾期不予推荐。

  联 系 人:王伟
  联系电话:86322987
  邮  箱:kjc@dlpu.edu.cn

  附件1:辽宁省科技成果信息表.docx

  附件2:汇总表.xlsx



来源: 科学技术处 添加时间: 202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