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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杨集团”)的对接合作,积极推动双方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优秀科技人才对接、高端人才智力交流合作等方面开展合作,学校与大杨集团于2021年8月签订了《产学研合作协议书》,根据协议书第三条第五款规定:根据大杨集团的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学校派出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参与企业的生产管理和技术工作,并优先为大杨集团所需要的技术信息和图书资料查询等提供便利条件。现学校组织开展大杨集团科技副总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原则

  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务实高效、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开展大杨集团科技副总项目进行全面合作,合作做强服装先进制造业、做大产业集群、做精特色行业发展。

  二、申报条件

  1、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遵纪守法,积极维护学校和企业合法权益;

  2、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基层意愿、能够适应基层工作环境,真正为学校和企业促交流、谋发展;

  3、完成学校教学、科研年度考核任务,其中横向科研经费年均到款额15万元及以上;

  4、满足《大连工业大学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兼职与离岗创业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兼职管理条件(附件1)。

  5、满足大杨集团科技副总任职要求及业务方向(附件2)。

  三、申报要求

  按照《大连工业大学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兼职与离岗创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审批、备案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大连工业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兼职申请表》(附件3); 

  2、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后,在内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3、科技处根据规定提出相关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建议。按照《大连工业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学校与其他单位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时,应当依法以合同或协议形式约定科技成果有关权益的归属。

  4、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学院与专业技术人员签订兼职协议,并在一周内将兼职情况和兼职协议报人事处备案。 

  请申报人所在单位于2022年7月2日前将签字盖章的《大连工业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兼职申请表》(一式两份)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王伟

  电  话:13591382217

  邮  箱:kjc@dlpu.edu.cn


附件1:大连工业大学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兼职与离岗创业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大杨集团科技副总任职要求及业务方向.pdf

附件3:大连工业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兼职申请表.docx



来源: 科学技术处 添加时间: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