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师:
根据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现就报送2016年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经认定的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
二、填报要求
1、相关平台负责人按照格式填写年度报告,数据采集时间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2、平台负责人应于2017年5月26日前将年度报告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档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3、报送材料凡涉及保密内容的,按国家保密规定办理。
4、确保信息与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海华
联系电话:86323287
1、大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报告(模版)
2、大连市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