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出国留学人员统计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准确掌握我省出国留学和留学回国情况,科学制定我省出国留学和留学回国政策,辽宁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3 年度留学人员统计调研工作,相关通知要求如下:
一、调研统计对象
出国留学人员统计对象为 2023 年度我校出国留学与留学回国人员。国家公派指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派出人员,单位公派指通过省级经费、行业部门或单位经费等形式资助派出人员;与国外共同资助派出人员按单位公派统计,全额获得国外资助人员按自费留学统计,通过自费留学、中外合作办学、校际交流等方式出国留学人员按自费留学统计。
二、调研统计内容
出国留学人员统计调研的主要内容是出国留学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的数量、类别、期限、学科、国别等。
三、调研统计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统计调研工作,按照教师与学生分别填写附件,附件各表数据应相互对应,统计表纸质材料经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后,教师统计表报送至人事处审核,学生统计表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电子版通过OA系统同步报送至联系人邮箱,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16:0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事处 联系人:白晓龙 联系电话:86323517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宋明军 联系电话:86324486
附件1:教师出国留学及回国人员统计表.xls
附件2:学生出国留学及回国人员统计表.xls
编辑/刘晔
审核/刘晔、庞艳松、陈宇
审核/刘晔、庞艳松、陈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