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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第五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五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教就业司函〔2026〕47号),学校开始组织申报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现将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开展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工作。
  二、申请书“学校就业工作部门意见”须经招生就业处审核签字、盖章。
  三、时间安排
  2026年12月起,教师申报项目可通过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https://www.ncss.cn/jyyr)“项目公布”栏目,查看企业项目详细内容,根据企业项目中的相关要求自行与用人单位接洽申报,并于2027年2月28日17:00前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将项目信息及《项目申请书》(附件3)提交至用人单位。教师登录账号需要由招生就业处添加后(须提供本人姓名、学信网绑定手机号和身份证号)见(附件5),使用本人学信网账号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
  四、用人单位评审
  有关用人单位自行组织专业对高校《项目申请书》进行论证评审,与评审合格的高校签订项目协议(附件4),高校于2027年5月31日17:00前登录教育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提交校企合作信息并上传《校企合作协议》
  五、项目立项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将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复核,公布项目立项名单。
  六、工作要求
  1、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合作基础、有申报意愿的专业教师、辅导员、就业工作人员认真研读文件,结合专业特点挖掘校企资源,主动对接用人单位,广泛开展项目合作。
  2、严格规范流程。有意向参与的教师须在项目平台提交对接申请,与合作单位充分论证合作方案。拟立项项目须经学校招生就业处备案并审核公示7天,待校企签订正式协议后,再履行平台上报教育部审核程序。
  3、强化过程监控。项目负责人按协议抓好项目落地、材料留存,各部门统筹做好项目组织、服务保障,学校做好项目监管、结题审核。严禁虚构项目、违规使用经费、杜绝商业搭售、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郭龙龙 联系电话:0411-86323338
  七、附件:
1.关于开展第五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pdf
2.XXX公司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模板(参考).docx
3.XXX公司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请书.docx
4.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校企合作协议(参考).docx
5.项目申报人名单模板.xls
  
文字/郭龙龙
编辑/郭龙龙
审核/郭龙龙、李兵、李淋

来源: 招生就业处 添加时间: 2026-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