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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将职工异地封存账户并入至大连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据平台显示,部分职工在不同城市工作期间,存在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根据规定,应将在其他地区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入至当前工作地区。
  经查询,贵单位尚有部分职工(明细附后)存在异地缴存账户。请通知职工本人办理账户转入手续。异地账户转入大连后,与大连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合并,可在办理提取和贷款时一并使用。
  办理方法:微信搜索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登录后,点击“转移接续”即可(注:职工未办理公积金卡也可通过该小程序办理),真正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联系电话:86794855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甘井子办事处
  2023年6月26日
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账户需要并户人员名单.xlsx  
  
文字/陈秀艳
编辑/陈秀艳、金慧英
审核/陈秀艳、杨阳、金慧英

来源: 财务处 添加时间: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