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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青年人才培养,为青年社科工作者成长成材办实事,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水平、科研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依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评选办法(试行)》(附件3),辽宁省社科联现开展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学态度,作风正派,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主持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若干较高质量的论文,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学科带动能力;

  3.在市级以上内参刊发过资政建议,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方面有发展潜力;

  4.推荐对象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在岗人员;

  6.推荐对象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申报资格,并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

  二、推荐时间及名额分配

  (一)推荐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21年5月25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推荐名额分配

  辽宁省消费产业发展研究基地不超过8人,辽宁省乡村振兴战略研究基地、辽宁省艺术与时尚融合科技创新基地分别不超过5人;大连工业大学社科联不超过5人。

  建议青年教师优先通过各学院社科联基地申报。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需提交材料

  1.《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1);

  2.《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2)

  3.证明材料。包括推荐条件中第1条要求的证明材料及相关前期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内部呈送或决策采纳、领导批示情况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电子版做到1个文档内,格式为Word或PDF格式且不大于4M)

  (二)要求

  1.纸质材料:需提交《推荐表》、证明材料实名1份。一律使用A4纸印制(含封皮),每个推荐对象的材料于左侧装订成1册,装订顺序按《推荐表》、佐证材料顺序编排。

  2.电子材料:需提交《汇总表》,《推荐表》、证明材料实名、匿名各1份。文件袋以姓名命名,内含文件及命名方式:《汇总表》、推荐表-实名、推荐表-匿名、佐证材料-实名、佐证材料-匿名共5个文件。


  联 系 人:王伟

  电  话:86322987

  电子信箱:kjc@dlpu.edu.cn

   附件1: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推荐表.doc

   附件2: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3: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评选办法(试行).doc




来源: 科学技术处 添加时间: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