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师: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调动和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全面提升我省的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当前科技创新对基础研究的需求,2017年省科技厅决定继续实施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导计划(以下简称指导计划)。
一、申报内容与条件
指导计划旨在围绕我省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和优势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需求开展前沿性、探索性研究,培养我省优秀基础研究人才队伍。项目资助额度为每项5万元。项目执行期自申报年度5月1日开始,执行期满当年4月30日止。
申请条件:
1.辽宁省内能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的独立法人单位中,具备独立研究能力的科研人员,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申请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55周岁以下。
一、申报内容与条件
指导计划旨在围绕我省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和优势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需求开展前沿性、探索性研究,培养我省优秀基础研究人才队伍。项目资助额度为每项5万元。项目执行期自申报年度5月1日开始,执行期满当年4月30日止。
申请条件:
1.辽宁省内能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的独立法人单位中,具备独立研究能力的科研人员,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申请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55周岁以下。
二、申报要求
1.每个申报人限报1项。本年度受理申报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含软科学研究项目;
2. 承担省科技计划任意计划类别项目,且项目处于在研过程中的,不得申报2017年省自然基金项目。
3.本年度项目申报继续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网址为:kjjh.lninfo.gov.cn),有关证明材料应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作为判断其资格和水平的主要依据。
2. 承担省科技计划任意计划类别项目,且项目处于在研过程中的,不得申报2017年省自然基金项目。
3.本年度项目申报继续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网址为:kjjh.lninfo.gov.cn),有关证明材料应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作为判断其资格和水平的主要依据。
三、结题标准:
在完成项目本身预期目标的同时,需完成以下指标:
考核指标为每资助1万元需完成1分,仅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完成的业绩可计入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分数折算标准如下:
①获批国家级项目,合同额每5万计1分;省内转化到位额每10万计1分、省外转化到位额每12万计1分;
②国家级奖励计50分(取得证书)、省部级一等奖计20分(前三名)、省部级二等奖及市级一等奖计5分(前二名)、省部级三等奖或大连市二等奖计3分,大连市三等奖计1分;
③SCI(4区)/EI期刊论文一篇计1分、SCI(3区)期刊论文一篇计2分、SCI(2区)期刊论文一篇计3分、SCI(1区)期刊论文一篇计4分;
④授权发明专利计1分,同时最高计算至业绩要求分数的50%。
注:本项目结题成果不可与其他学校配套经费项目结题成果交叉使用。
四、截止时间
网上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17年2月13日,不需报送纸质材料。
网上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17年2月13日,不需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人:刘海华
联系电话:86323287,159408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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