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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末封账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22年决算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封账时间安排
  1、11月30日17时起网报投递口关闭,停止借款和报账业务。已投递单据处理至12月5日,若投递量太大无法完成则做退单处理。
  2、报账业务如涉及资产入库,请在11月25日前到国资处办理。已入库但未能报账的,则需明年重新办理入库,确保今年末账实相符。
  3、合同相关业务可办理至12月5日。合同款收付前,请至少提前1天完成合同备案(A823熊老师)。
  4、开票业务(已到款)可办理至12月9日。已办理预借发票和收据的单位和个人,请尽快催款到账。如不能年内到款,请将预借发票和收据追回交还财务处,待明年开账后重新办理开票。
  二、其他相关要求
  1、省厅认定财政专项结余时间有可能提前至11月末,请相关职能部门把握好财政专项执行进度,以免被财政收回。
  2、审计常见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我校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虽经数月的点对点催结,但仍未见效。财务处已将相关信息发送至各部门负责人OA邮箱,请各单位协助清理。确实无法结算时请出具情况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2月10日前报送财务处 (综合楼A829杨老师)。
  3、请投递人员注意查看网报系统,若有退单则在寒假前取回,财务处不负责长期保管。


财务处、国资处
2022年10月27日
                    


来源: 财务处、国资处 添加时间: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