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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理长期占用校内公共停车资源车辆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全校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持续营造安全、有序、美丽的校园环境,释放被长期占用的停车资源,根据《大连工业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学校将对长期停放在校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进行清理和集中存放,具体如下:
  一、清理对象
  (一)机动车
  1.长期停放校内占用学校公共停车资源的;
  2.车况较差,长期无人使用的;
  3.校外车辆入校长期未离校的。
  (二)非机动车
  1.长期无人使用锁放在自行车架、路灯杆及围栏的;
  2.车身残破、车体生锈蒙尘的;
  3.在楼宇门前停放,占用消防通道的。
  二、清理范围
  轻工苑校区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所有师生员工,若有长期停放在校内的机动车,须驶离校园;长期不使用的非机动车,须驶离校园或联系保卫处进行集中存放。
  四、工作安排
  (一)自行清理(2024年4月8日-4月14日):车主自行清理、处置。
  (二)集中清理(2024年4月15日-4月19日):
  1.对于清理的机动车,校内登记车辆将联系车主进行提醒,及时停止占用学校公共资源的行为,对仍长期停放的将限制车辆的进校权限;校外机动车以联系提醒为主,未能及时驶离校园的将联系公安交管部门拖离校园,后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车主承担。
  2.清理的非机动车,将集中存放在学校西门临时停放区。
  五、非机动车认领及咨询方式
  如有被误清理的非机动车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至保卫处办公室(综合楼A座112室)认领本人车辆,并办理登记认领手续。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认领,可与保卫处联系(86323662)进行登记。
  六、废弃非机动车的处理
  截止2024年6月30日后无人认领的车辆,将被视为无主车辆,学校将统一处理。
  如此次清理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配合和支持,让我们共同为创造美好的校园环境贡献力量。
  
文字/李茂强
编辑/李茂强
审核/李茂强、崔志侃、王鹏

来源: 保卫处 添加时间: 2024-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