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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课题征集的通知

各有关教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决策,深入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探索建立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先进适用方案,按照《国管局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课题征集通知》(国管办发〔2022〕260号)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辽宁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省开展课题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课题应当聚焦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手段应用,涵盖绿色建筑、电能替代、新能源应用等领域,主要研究方向包括: 

  (一)多种节能降碳技术在不同气候条件和应用场景下的适用性情况分析; 

  (二)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推广模式分析; 

  (三)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运行监管模式探索; 

  (四)公共机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路径研究; 

  (五)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实施路径和政策建议。

  二、评选程序 

  (一)项目申报。各申请人可根据自身优势组建课题组,课题组通过将课题申报书与课题报告一并提交省公共机构节能办进行申报。报告为未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原创作品,字数控制在10000字以内。  

  (二)专家评审。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申报书与课题报告进行评审,重点考察课题成果的针对性、引领性,综合考虑选题方向和地区分布均衡性,评选出5项省级优秀课题。 

  (三)公示推荐。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对优秀课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优秀课题推荐报送国管局节能司参加全国评选,并向省级优秀课题组颁发证书。

  (四)全国评选。国管局将组织专家进行全国优秀课题评选,全国评选出10项优秀课题,公示无异议后,将与各优秀课题组签订课题委托合同,每项课题拨付1万元经费,编印《2022-2023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优秀课题集》并向课题组颁发证书。

  三、截止时间 

  请各申请人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课题申报书与课题报告一式一份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海华

  电话:86323287

  邮箱:kjc@dlpu.edu.cn

  附件:2022-2023 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课题申报书.docx


来源: 科技处 添加时间: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