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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新教工授课试讲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新教工授课试讲考核工作,守好第一道教学质量关,现就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参加校本2021-2022年岗前培训的教师(含实验教师)(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时间
  7月13日(周四)上午8:20开始。
  三、考核地点
  综A615(第一组),综A616(第二组),综A617(第三组),综A619(第四组),综A623(第五组)。
  四、考核分组
  依据教师的专业情况,本次考核共分为5个组别(分组名单详见附件1),组别内人员依据学院顺序排列,学院内部依据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五、考核要求
  1.参加考核人员需提前准备20分钟的课程展示,展示过程中,要综合运用板书、课件(PPT)等多种教学手段。
  2.为方便考核人员试讲,7月12日(周三)下午13:30-15:00,各组教室对外开放,参加考核人员可到相应房间进行课件调试,并将最终版课件提交给相关工作人员。
  3.考核当天,考核人员需至少提前20分钟到达综A618教室进行候考,到达综A618教室后需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待工作人员通知进入考场(各组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六、考核结论
  每个考核人员共有三位专家对其进行现场评价。专家依据授课考核评价体系标准(详见附件2),结合现场授课情况,给出评价意见。评价意见分为“通过”“有条件通过”和“不通过”三个等次,考核人员获1票及以上“不通过”或2票及以上“有条件通过”,则考核结论为“不合格”,其余情况为“合格”。
  七、对于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人员,下学期不予以安排授课,并进行业务能力强化提升培训。
  八、咨询联系方式

附件1:考核分组及工作人员情况汇总表.pdf
附件2:授课考核评价体系标准(理论课、体育课、否决项).pdf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务处

2023年7月5日

  
  
文字/黄妙琦、游春
编辑/张珂嘉
审核/张珂嘉、唐晓宇、牟光庆

来源: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 添加时间: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