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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连市高校图书馆馆际互借的新规定
经大连市14所高校图书馆共同研究决定自2002年12月1日起,需使用新的高校图书馆馆际互借证和互借本方可在各馆计算机系统内借阅图书。
使用方法:
1、到本校图书馆流通部找馆际互借负责人联系。
2、借出互借证和互借本时,需抵押本人工作证。
3、详细事宜,由馆际互借负责人当面解释。
图书馆
2002.12.3